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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人房價負擔率過低 決定房貸成數2大指標

國人房價負擔率過低決定房貸成數2大指標

國內房價越來越高,已超過民眾能負擔的範圍,對於房價所得比,國外房貸負擔率為30~35%合理範圍,內政部的標準是30%以下是合理負擔,50%以上是負擔能力過低,全國也僅有雲林、嘉義縣市、屏東、基隆、新竹市在30%以下,買房貸款成數不夠影響因素有個人因素(財力、信用評分、負債比)與物件因素(座落地點、房型等)。

內政部3月31日公布「2021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」,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7.83%,呈現季增、年增趨勢。「房貸負擔率」簡單來說就是,房貸占家庭收入的比例,負擔率越高,代表家庭可以負擔房價的能力越低。

房貸負擔率怎樣算合理

「房貸負擔率」如果在3成以內,代表可「合理」負擔房貸;30%(含)至40%(不含)代表房價負擔能力「略低」;40%(含)至50%(不含)表示房價負擔能力「偏低」50%(含)以上則表示房價負擔能力「過低」。

就第4季看來,房價負擔能力持「略低」等級。

綜觀六都房貸負擔率,台北市、新北市各為65.09%及50.02%,房價負擔能力屬於「過低」等級;台中市為43.50%「偏低」;台南市、高雄市及桃園市分別為35.99%、34.07%及31.76%,均屬於房價負擔能力「略低」等級。

image source:內政部

新聞出處》網路溫度計